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杭浩东联合国上访维权---- “中国公民到联合国上访新路” 2012 11 20

 

任何国家和政府都无权以主权为籍口侵犯人权--联合国前秘书长柯菲•安南
杭浩东联合国上访维权---- “中国公民到联合国上访新路”
杭浩东联合国上访维权---- “中国公民到联合国上访新路”

杭浩东联合国上访维权---- “中国公民到联合国上访新路”
最近谈论“路”的有关说法比较多,什么 “老路”、“邪路”、“大路”等等。但是这些路离我们中国常驻联合国访民太遥远,我们需要的是一条能够引领我们完成维权的成功之路。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万延海先生近期发表的评论:“普遍定期审议---中国公民到联合国上访新路”以及爱知行研究所提出的 “关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给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议”对我们中国常驻联合国访民及中国国内外访民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为大家维权指出了一条新路。
杭浩东联合国上访维权---- “中国公民到联合国上访新路”
杭浩东联合国上访维权---- “中国公民到联合国上访新路”
据此建议,我们中国常驻联合国访民现在正在进行下列行动:

1. 在美国正式建立中国被强拆迁户访民的维权社会组织,即非政府组织(NGO)
2. 建立中国国内分会,国内外被强拆迁户访民联合起来共同在联合国维权
3. 联合、帮助和支持中国强拆迁访民及相关维权团体的维权活动
4. 撰写和编辑中国侵犯人权、财产权和居住权,非法强拆人民的房屋,打压和迫害访民的报告
5. 在2013年3月4日前向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提交上述有关报告,并参加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于2013年10月在日内瓦举行的有关中国人权事务的听证会
6. 成为联合国NGO委员会会员,积极参与联合国NGO的活动。

欢迎海内外的被强拆迁户和我们联系。

下面是万延海先生以及爱知行研究所两篇文章的摘要,供各位参考: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将于2013年10月份对中国人权情况进行审议,审议涉及的人权议题非常广泛,包括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人权公约、各国政府主动作出的承诺以及相关人道主义法所涉及的人权保护。”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鼓励公民社会参与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工作,鼓励公民社会团体递交单个组织的或联合的民间人权报告。”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表示,普遍定期审议“在世界上最黑暗角落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具有很大的潜力。”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可以对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所有公约和宣言涉及到的人权状况进行审议,而且提供广泛的公民社会组织参与的机会。”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接受中国除政府以外其他利益相关方(主要是公民社会组织)递交民间报告的截止日期是2013年3月4日。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可以在2013年3月4日之前向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分别递交各个组织各自的报告;也可以联合递交分主题的公民组织联合报告,更可以联合不同部类公民组织递交一份总体的中国人权状况民间报告,”

“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可以联合国内外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非政府组织来获得在人权理事会会议上发言的机会”。

“中国政府为保持和民众的接触,维护民众权益,设立信访制度,并颁发《信访条例》” “上述原本旨在解决民众冤情和问题的信访之路,却在中共维稳部门的高压政策下,演变为对信访之人或称“访民”的残酷无情的迫害。许多访民被送进精神病院、劳教所、黑监狱,恰似人间地狱。”

“参与联合国条约机构对中国人权的审议,以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议机制,运用联合国人权机制加强对中国政府履行人权义务的监督,同时和政府进行人权对话,或许是中国民众表达意见和解决诉求的新路径。”

谢谢。

杭浩东
Tel: 815-616-0079
E-mail: unwqky@gmail.com
博客: www.unsfwq.blogspot.com;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或者发稿团体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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